第一批列入《禁止进口货物目录》的货物
已脱胶的虎骨、未脱胶的虎骨、犀牛角、鸦片液汁及浸膏、四氯化碳、三氯三氟乙烷等。
第二批列入《禁止进口货物目录》的货物
装压缩或液化气的钢铁容器、其他装压缩或液化气的钢铁容器、可使用气体燃料的家用炉灶、可使用气体燃料的其他家用器具、非零售装装压缩、液化气体铝容器等。
第三批列入《禁止进口货物目录》的货物
含铅汽油淤渣、含砷、汞、铊及其混合物矿灰与残渣、城市垃圾、医疗废物、废卤化物的有机溶剂、其他废有机溶剂、废的金属酸洗液、含贵金属或贵金属化合物的灰。
第四批列入《禁止进口货物目录》的货物
未经加工的人发、猪鬃和猪毛的废料、獾毛及其他制刷用兽毛的废料、废马毛、矿渣及类似的工业残渣、废轮胎及其切块、皮革废渣及粉末、旧衣物、电池废碎料及废电池等。